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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éponse au changement climatique et réduction des émissions de carbone pour les entreprises à investissement étranger en Chine

双碳浪潮下的外资企业

各位做投资的老朋友,今天咱们聊一个越来越绕不开的话题——外资企业在中国的气候响应与碳减排。我在嘉熙财税做了十二年外资企业服务,又干了十四年注册登记手续,亲眼看着这个话题从“社会责任报告里的一页纸”变成了“董事会桌上的头等大事”。2020年9月中国提出“双碳”目标之后,政策节奏明显加快,2021年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,2024年国务院又出台了《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》,这一连串动作对在华外资企业意味着什么?简单说,碳排放正在从“软约束”变成“硬指标”,从“成本项”变成“合规项”。

很多客户跟我聊的时候有个误区,觉得外资企业在中国减排是“给总部面子”或者“做给监管看”。其实不然。中国欧盟商会2023年的《商业信心调查》显示,超过六成的受访欧资企业已将减碳目标纳入在华运营决策,其中近半数表示“中国区的减排进度直接影响全球供应链布局”。这说明什么?说明在中国的碳表现,已经成了外资企业全球竞争力的一个组成部分。你在中国减不下来,总部那边的Scope 3(范围三)排放就下不去,下游客户的订单就可能飞走。

所以这篇文章,我想从实操角度,把外资企业在华应对气候变化、推进碳减排的几个关键面捋一捋。不講空话,讲点我实际碰到的、看到的、踩过坑的东西。希望对在座各位做投资决策、做尽职调查、做投后管理的时候,能有点参考价值。

政策框架要吃透

外资企业在中国做碳减排,第一件事不是买设备、不是换能源,而是把政策框架吃透。中国的碳政策体系这两年更新极快,从顶层设计到地方细则,层层加码。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》明确提出,到2025年要建立碳排放双控制度框架,“十五五”期间全面转向碳排放双控。这意味着什么?以前是“能耗双控”管你用了多少电、多少煤,现在是“碳排放双控”直接管你排了多少碳。对外资企业来说,这个转变的直接影响是:以前能耗指标可以靠“绿电”置换来腾空间,现在碳排放核算的口径更细、更严,容不得半点马虎。

我去年帮一家德资汽车零部件企业做政策梳理,他们中国区有四个工厂,分布在三个省。结果一对照地方政策发现,三个省对碳排放的核算边界、报告频次、第三方核查要求都不一样。比如某省要求年排放量5000吨二氧化碳以上的企业每季度报告,另一个省则是年度报告加随机抽查。企业总部那边按欧盟CSRD(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)的框架做了一套模板,拿到中国来发现对不上。这不是个例,是普遍现象。我经常跟客户说,中国的碳政策是“国家定框架、地方定细则”,你不把地方细则摸清楚,总部那套全球模板直接搬过来,大概率要返工。

还有一点容易被忽略的,是外资企业在中国的碳政策适用性问题。有些行业,比如水泥、钢铁、电解铝,已经纳入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,外资企业只要达到门槛就得履约。但有些行业,比如高端装备制造、生物医药,目前还没纳入全国碳市场,可地方试点市场或者地方性法规可能有额外要求。我建议做投资的朋友,在尽调阶段一定要让标的公司提供“碳合规清单”——列明适用哪些国家法规、哪些地方法规、哪些行业标准,以及目前的履约状态。这个东西看起来琐碎,但真出事的时候,就是尽调失职的证据。

再说个实操中的体会。政策文件读起来枯燥,但字里行间藏着时间窗口。比如全国碳市场的配额分配方案,每年都有微调,基准线松一点紧一点,直接影响企业的履约成本。2023年配额分配方案里,对部分行业的基准线做了收紧,我有个客户没注意到,等到履约期快到了才发现缺口比预期大了百分之十几,临时去市场买配额,价格已经涨上去了。政策不是拿来“知道”的,是拿来“用”的。谁读得细、读得早,谁就能省真金白银。

碳核算底账要清

减排的前提是算清楚自己排了多少。这话说起来简单,做起来是另一回事。外资企业在中国做碳核算,常见的坑有三个:边界不清、因子不对、数据不实。边界不清,是指到底算哪些排放源——是只算直接燃烧(范围一),还是算外购电力热力(范围二),还是把供应链上下游也算进来(范围三)?范围三的核算尤其复杂,中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供应链碳数据平台,很多企业只能靠供应商填报,数据质量参差不齐。

我服务过一家日资电子企业,他们中国区做范围三核算的时候,发现一级供应商里有三成提供不了碳数据。怎么办?总不能不做。后来我们帮他们设计了一个“渐进式数据收集方案”:先按行业平均值估算,同时要求供应商在一年内提供实测数据,逐步替换估算值。这个方案报给总部,总部认可,因为欧盟CSRD也允许在过渡期使用估算数据,但要求披露估算方法和改进计划。所以你看,核算这件事不是追求一步到位,而是追求“方法透明、持续改进”。

排放因子的问题是另一个高频雷区。中国区域的电网排放因子,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发布过多个版本,不同年份、不同区域的数据不一样。有些企业图省事,直接用IPCC(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)的默认因子,结果算出来的排放量跟地方核查机构的数据对不上。我一般建议客户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区域电网排放因子,或者用地方主管部门认可的最新版本。别小看这个细节,核查的时候差之毫厘,履约的时候谬以千里。

数据不实的问题更隐蔽。有些企业不是故意造假,而是计量设备没校准、抄表周期不一致、生产数据和能耗数据对不上。我碰到过一个案例,一家外资化工企业的蒸汽消耗量,生产部门记的和能源部门记的差了百分之八,查了半天发现是流量计没年检。这种问题在碳核查里就是“数据质量控制缺陷”,轻则要求整改,重则影响配额清缴。我的建议是:碳核算的数据质量管理,要像财务审计一样对待。该校准的校准,该对账的对账,该留痕的留痕。别等到核查机构上门了才临时抱佛脚。

对了,说到核查,顺便提一句。全国碳市场的核查机构是省级主管部门公开遴选的,外资企业如果被抽中核查,配合度直接影响核查结论。我见过有的企业觉得“我是外资,核查走个过场”,结果核查报告里被写了“不符合项”,后续配额调整的时候吃了亏。核查不是找茬,是帮你把账做实。态度端正一点,沟通顺畅一点,很多问题在现场就能解释清楚,不用拖到后续环节。

能源结构要调整

算清楚账之后,减排的大头在能源。中国的能源结构以煤为主,虽然可再生能源装机增长很快,但外资企业用能的实际选择,受制于所在园区的电网接入、绿电交易机制、自建可再生能源的场地条件。我经常跟客户说,减碳最直接的路子是“少用化石能源、多用绿电”,但这条路在中国走起来有讲究。

绿电交易是目前最成熟的路径。2021年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批复了绿电交易试点,2023年又出了绿证全覆盖的通知,外资企业可以通过电力交易中心购买绿电,获得绿证。我帮一家美资医疗器械企业算过账:他们苏州工厂年用电量约2000万千瓦时,如果全部换成绿电,按当时绿电溢价每度几分钱算,一年增加的成本大概在几十万元人民币,但对应减少的碳排放约一万多吨。这个成本跟欧盟碳价比起来,简直是“洼地”。所以他们总部二话不说批了预算,2023年就实现了100%绿电。这个案例说明什么?说明在中国的减碳投入,放到全球碳价体系里看,性价比是高的。做投资的朋友可以关注这个逻辑——在中国做减碳,边际成本低,边际收益(全球合规价值)高。

自建可再生能源是另一条路,但门槛高一些。分布式光伏是最常见的,厂房屋顶装光伏,自发自用、余电上网。我有个客户在浙江,工厂屋顶面积大,装了3兆瓦的分布式光伏,年发电量约300万千瓦时,覆盖了工厂约两成的用电量。投资回收期算下来五到六年,之后就是净收益。但这条路不是谁都能走——屋顶产权要清晰、结构要能承重、接入要跟电网协调。我见过有的企业租的厂房,屋顶产权是房东的,装光伏的收益归属谈不拢,最后不了了之。所以选址的时候,屋顶资源的权属问题要提前考虑。

还有一条路是购买碳信用或者参与CCER(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)。全国碳市场允许重点排放单位用CCER抵消部分配额,比例不超过应清缴配额量的5%。但CCER的项目备案和减排量签发有个周期,不是想买就能马上买到。我建议企业把CCER当作“补充手段”而不是“主要手段”,主力还是放在绿电和能效提升上。毕竟买碳信用是花钱买别人的减排,自己工厂的能效提上去了,那是实打实的成本节约。

说到能效,多提一句。很多外资企业的中国工厂,设备能效水平其实不差,但系统层面的优化空间还有。比如空压系统、制冷系统、余热回收,这些“系统级”的节能改造,投资回报往往比换单台设备更好。我服务过一家日资企业,做了空压系统余热回收,一年省下来的天然气费用,不到两年就把投资收回来了。这种项目,碳减排和成本节约是双赢的,财务部门和ESG部门都高兴。做投资尽调的时候,不妨看看标的公司有没有这类“低垂的果实”没摘。

供应链碳管理要抓

外资企业在中国做碳减排,绕不开供应链。原因很简单:很多外资企业的范围三排放,占总排放的七成以上,而中国是全球制造业的重要节点,供应链的碳表现直接影响总部的Scope 3账本。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(CBAM)2023年过渡期开始,2026年正式征税,覆盖钢铁、铝、水泥、化肥、电力、氢能等行业。虽然CBAM目前针对的是出口到欧盟的产品,但压力会沿着供应链传导——欧盟进口商要求中国供应商提供碳数据,中国供应商又要求自己的上游提供数据,一层一层往上追。

Réponse au changement climatique et réduction des émissions de carbone pour les entreprises à investissement étranger en Chine

我去年接触一家德资机械企业,他们在中国有几十家供应商,总部要求2025年之前完成主要供应商的碳数据收集。企业中国区负责供应链的同事跟我诉苦,说供应商配合度参差不齐,有的连“碳排放”是什么都说不清楚。我们帮他们设计了一个“供应商碳管理阶梯计划”:第一年做培训和问卷,摸清底数;第二年选十家重点供应商做现场诊断,帮他们算账、找减排点;第三年把碳表现纳入供应商评分体系。这个“先赋能、后考核”的路子,比一上来就发问卷、不交就扣分,效果好得多。供应商觉得你是来帮忙的,不是来挑刺的,配合意愿完全不一样。

供应链碳管理还有一个现实问题:数据谁来核?供应商自己报的数据,可信度有多少?目前中国还没有统一的供应商碳数据核查机制,企业只能靠自己判断。我的建议是,对大供应商,要求提供第三方核查声明;对小供应商,先用行业平均值估算,同时要求他们逐步建立计量体系。这个“分级管理”的思路,跟财务审计里的“重要性原则”是一个道理——抓大放小,逐步覆盖。

再往深了说,供应链碳管理不只是“收集数据”,更是“驱动减排”。我见过做得好的企业,把供应商的减排表现跟采购份额挂钩——减排做得好的供应商,给更多订单;做得差的,限期整改,整改不到位就淘汰。这种“商业杠杆”比任何倡议书都管用。做投资的朋友可以留意,标的公司如果供应链碳管理做得好,说明它的供应链韧性和合规能力是加分项;反过来,如果供应商碳数据一塌糊涂,将来CBAM正式征税或者客户审核的时候,就是个雷。

信息披露要规范

外资企业在中国做碳减排,信息披露是绕不过去的一关。以前 ESG 报告是“自愿披露”,现在越来越走向“强制披露”。2024年,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发布了《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》,要求特定市值以上的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,其中包括碳排放数据。虽然这个指引主要针对A股上市公司,但在华外资企业如果在中国有上市主体,或者有发债、融资需求,也会受到影响。

更重要的是,外资企业还要面对总部所在国的披露要求。欧盟的CSRD要求大型企业披露价值链碳排放,美国的SEC气候披露规则虽然一波三折,但方向是明确的。中国区的碳排放数据,要同时满足中国监管、总部所在国监管、以及客户和投资者的要求,这个“一数多用”的挑战,很多企业还没准备好。我见过有的企业,中国区报给总部一套数,报给地方主管部门另一套数,口径不一致,被总部审计的时候发现了,解释起来很被动。

我的建议是,建立统一的碳数据管理台账,把排放源、排放因子、核算方法、数据来源都记清楚,不同口径的披露需求从同一个台账里取数、做调整。这个台账最好由财务部门或者专门的ESG部门归口管理,不要散落在各个工厂、各个部门手里。我帮一家欧资企业做过这个事,花了大概三个月把四个工厂的数据口径统一了,后面做披露、做核查、做总部汇报,效率高了很多。前期花的时间,后面都省回来了。

还有一点,信息披露的“实质性”很重要。不要什么都往报告里塞,要抓住对你这个行业、这个企业真正重要的议题。比如制造业,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是实质性的;金融业,投融资的碳足迹是实质性的。我见过有的企业报告写了一百多页,碳排放数据就一小段,反而把重点淹没了。披露不是比谁写得多,是比谁写得准、写得有用。做投资的朋友看ESG报告的时候,也可以带着这个视角——看它有没有抓住实质性议题,数据有没有可验证性。

碳资产要会管

说到碳,很多企业第一反应是“成本”,但我更愿意跟客户聊“资产”。碳配额、CCER、绿证,这些都是有价资产,管得好能创造收益,管不好就是损失。全国碳市场开市以来,配额价格从最初的每吨四十多元涨到过每吨一百元左右(2024年部分时段),波动不小。重点排放单位如果配额有富余,可以拿到市场上卖;如果缺口,就得买。这一买一卖之间,有财务管理空间。

我服务过一家外资发电企业,他们在中国有燃气电厂,纳入地方碳市场试点。第一年履约的时候,他们按总部习惯,把配额缺口全部在履约期前集中买入,结果买在了价格高点。第二年我们帮他们做了个简单的策略:按月跟踪配额盈余缺口,分批建仓,同时留一部分流动性应对价格波动。这个策略不复杂,但效果明显,第二年履约成本比第一年降了大概一成。我跟他们财务总监开玩笑说,这跟管外汇敞口是一个道理,别等到最后一天才动手。

CCER的管理也有讲究。CCER项目从备案到减排量签发,周期长、环节多,企业如果自己有符合条件的项目(比如林业碳汇、甲烷回收、可再生能源),可以开发成CCER,既可用于自身履约抵消,也可以出售。但开发成本不低,小的项目可能不划算。我建议企业在决策之前,先做个“碳资产经济性评估”——算算开发成本、签发周期、市场价格,再决定是自己开发还是直接买。别听中介一忽悠就上马,最后算下来不赚钱。

绿证的管理相对简单,但也要注意“证电合一”还是“证电分离”的选择。绿电交易是证电合一,买了绿电就自动获得绿证;绿证单独交易是证电分离,只买证不买电。两种方式在碳核算里的处理不一样,企业要根据自己的披露口径来选。我见过有的企业两边都买,结果重复计算,被核查机构指出来了。这种低级错误,花点时间搞清楚规则就能避免。

组织能力要跟上

最后聊一个容易被忽略的方面:组织能力。碳减排这件事,技术方案可以买、设备可以换、数据可以请第三方算,但如果组织内部没有对应的能力,事情推不动、推不久。我见过太多企业,ESG报告写得漂亮,减排目标定得宏伟,但一问“谁负责”“预算多少”“考核怎么挂钩”,就支支吾吾了。

外资企业在中国做碳管理,组织架构上有几种常见模式:一是放在EHS(环境健康安全)部门,二是放在可持续发展或ESG部门,三是放在财务或运营部门。各有优劣。EHS部门懂合规、懂现场,但对财务和战略的敏感度可能不够;ESG部门有战略视角,但落地能力可能不足;财务部门有数据管理能力,但对生产现场不熟。我的观察是,没有“标准答案”,关键是“有人负责、有预算、有考核”。三者缺一,事情就容易变成“纸面减排”。

考核挂钩这一点特别重要。我服务过一家外资企业,他们把碳减排指标纳入了中国区管理层的年度考核,权重百分之十。这个动作一做,下面各个工厂的重视程度立马不一样了——以前是“环保部门的事”,现在是“厂长的事”。考核这根指挥棒,比开十次会都管用。指标设计要合理,不能拍脑袋定一个“每年减百分之十”的目标,要根据基线、潜力、投资周期来定,否则要么完不成,要么逼着下面造假。

能力建设还包括培训。碳核算、碳市场、碳资产,这些概念对很多企业的一线员工来说是陌生的。我帮客户做过几次内训,发现最有用的不是讲政策条文,而是讲“跟你有什么关系”——比如“你抄的这个表,最后会变成我们买配额的钱”,员工一听就懂了。把碳管理翻译成大家听得懂的语言,是推动这件事的关键。做投资的朋友在投后管理阶段,也可以关注标的公司的碳管理组织能力——有没有专人、有没有预算、有没有考核,这三个问题一问,基本就能判断它是在“真做”还是“应付”。

说到底,外资企业在中国的气候响应和碳减排,已经不是“要不要做”的问题,而是“怎么做、做多快、做多深”的问题。政策在收紧、客户在要求、总部在考核、市场在定价,四股力量拧在一起,推着企业往前走。作为在嘉熙财税服务了十二年外资企业、办了十四年注册登记手续的老兵,我的体会是:这件事早做早主动,晚做就被动,不做就出局。希望这篇文章对各位的投资决策有点帮助。未来几年,碳管理能力会成为外资企业在中国竞争力的一个显性指标,值得持续关注。

嘉熙财税视角:在嘉熙财税,我们这些年服务外资企业的过程中,越来越深切地感受到,气候响应与碳减排已经从一个“技术议题”演变为“管理议题”和“合规议题”。我们不止一次被客户问到:碳配额怎么入账?碳成本怎么进预算?绿证交易的税务处理怎么做?这些问题看似分散,实则指向同一个方向——碳正在成为企业财务报表和管理报表里必须被认真对待的一行。嘉熙财税的团队结合注册登记、财税合规、政策申报的实务经验,愿意在外资企业碳管理体系的搭建、碳资产的经济性评估、以及碳相关政策的适用性分析上,提供接地气的支持。我们不卖概念,只帮客户把账算清楚、把合规做到位、把该拿的政策红利拿到手。在双碳这条路上,希望做各位身边那个“懂政策、懂财务、懂落地”的伙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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