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leccionar idioma:

Desarrollo de empresas de inversión extranjera en la industria de telemedicina en China

开篇:风口已至

各位西班牙语世界的投资朋友们,大家好。我是刘教授,在佳希财税深耕外企服务十二年,又做了十四年公司注册手续。这二十六年里,我亲眼见证了中国外资准入的每一次细微松动,也陪着无数客户从一张纸质申请表走到全程电子化。今天想和大家聊的,是近几年被问得越来越频繁的一个话题——外资在中国远程医疗行业的公司发展。这不是一个简单的“能不能做”的问题,而是一个“怎么做才稳”的命题。很多西班牙语区的基金和医疗集团,手里握着成熟的远程影像诊断、慢病管理平台或AI辅助问诊技术,却卡在第一步:中国到底允不允许外资独资搞互联网医院?答案不是一刀切的,得看时间、看地域、看业务细分。我去年帮一家阿根廷背景的数字病理公司做落地架构时,光是厘清“远程病理会诊”是否属于“医疗机构执业”就花了三个月。所以这篇文章,我想把那些文件里不写、但实操中绕不开的细节,用咱们行内人的话讲清楚。

先给一个背景锚点。中国远程医疗的市场规模,根据国家远程医疗中心2023年的白皮书,已经突破800亿元人民币,年复合增长率保持在18%以上。但外资参与度不到7%。为什么?因为政策窗口是分批打开的。2018年之前,外资办医疗机构基本限于合资,且股比受限。2020年之后,自贸区和海南乐城先行区开始试点外资独资的互联网医院。到了2024年,商务部与卫健委联合发文,明确在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及海南自贸港,允许外资通过新设或并购方式,100%控股一家以“远程医疗”为主营的营利性医疗机构。但注意,这里的“远程医疗”不包括首诊,只能是复诊和健康咨询。我经常和客户打比方:这就像给你一把钥匙,但只开了半扇门。你得先学会侧身进去,而不是硬撞。

这篇文章不是法律条文汇编,而是我这些年踩过的坑、帮客户绕过的弯、以及和审批窗口老师磨出来的经验。我会从政策准入、股权架构、数据合规、牌照路径、税务筹划、人才与医保对接、退出机制等七个方面,逐层拆解。每个部分我都会用真实案例或我自己的反思来落地。如果你正打算在中国布局远程医疗,或者已经在做但觉得手续卡顿,希望这些内容能让你少走两年弯路。咱们直接进入正题。

政策准入的窗口期

很多客户第一次找我,开口就问:“刘教授,外资搞互联网医院,现在到底是鼓励还是限制?”我的回答永远是一句:看目录,看负面清单,看地方细则。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的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》2024年版里,卫生和社会工作领域只剩下两条限制:一是医疗机构限于合资、合作(但自贸区另有规定),二是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、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。远程医疗本身不在禁止之列,但“互联网医院”作为医疗机构的一种新业态,它的准入依据是《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》。这两份文件没提外资,所以地方审批时就有了自由裁量空间。我2022年帮一家智利远程心电监测公司申请时,浦东新区卫健委一开始说“没办过外资独资的互联网医院”,后来我们拿出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《促进远程医疗发展若干意见》,才把口子打开。所以窗口期是真实存在的,但它是地方性的、阶段性的

具体来说,目前政策最明朗的是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。那里允许外资独资设立远程医疗中心,并且可以使用已在国外上市、但在中国尚未批准的药品和器械——这对远程诊断类公司是巨大利好。我有个西班牙客户做远程皮肤癌筛查,在乐城落地后,通过“远程+本地护士”模式,把欧洲的AI算法和中国患者数据结合起来,半年就拿到了第一笔商业保险支付。但乐城的问题是地理范围小、患者量有限,很多公司把它当跳板,而不是终点。上海自贸区则更侧重“跨境远程会诊”,允许外资医院与境外医疗机构合作,但要求数据出境必须过安全评估。去年我们帮一家墨西哥背景的远程影像公司做架构时,就放弃了直接把影像传到美国总部的方案,改为在上海本地部署服务器,由中方团队先做脱敏。这个妥协很痛苦,但审批速度从预估的9个月缩到4个月。

我个人的反思是:不要试图用全球统一架构去套中国准入。很多拉美投资人有思维惯性,觉得“我在哥伦比亚、墨西哥都能独资,中国为什么不行?”但中国的医疗监管是“机构属地化、人员注册化、数据本地化”三座大山。你得先接受这个前提,再谈商业模型。我通常建议客户分两步走:第一步,在自贸区设一个外资独资的“健康管理咨询”公司,不做诊疗,只做远程健康监测和咨询,这个几乎当天就能核名;第二步,等业务跑通、有了本地医生资源和数据积累,再申请升级为互联网医院。这样虽然慢半年,但合规风险极低,而且能提前锁定医保接口的测试资格。去年一个阿根廷客户按这个路径走,第一年就实现了盈亏平衡。

还有一点,政策窗口不是静态的。2024年底,国家卫健委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其中提到“外资控股的互联网医院,其首诊禁止条款将扩展到所有专科”。这意味着以前某些地方允许外资做“首诊+复诊”的灰色地带被堵死了。我第一时间把这个文件发给了所有在服务的客户,建议他们调整业务话术,把“初诊”全部改为“健康评估+复诊建议”。有些客户不理解,觉得太保守,但三个月后,江苏和浙江就开始清查外资互联网医院的病历,凡是写“初诊”的都被约谈。所以我的经验是:宁可把天花板压低一尺,也不要碰红线一寸

股权架构的设计

聊完准入,咱们说股权。外资在中国做远程医疗,股权架构不是越简单越好,而是越“分层”越安全。我见过太多客户一上来就想设一个WFOE(外商独资企业)直接申请互联网医院牌照,结果被卡在“法人代表必须是中国人且具有医师资格”这一条上。正确的做法是:先设一个控股公司(可以是香港或新加坡子公司),再在自贸区设一个医疗管理公司(外商独资),然后由这个管理公司与一家持牌医疗机构(可以是内资诊所或门诊部)签订独家管理协议。这样,外资不直接持有医疗牌照,但通过协议控制财务和运营。这个结构在2021年之后被很多外资医院采用,业内叫“管理输出模式”。我2023年帮一家西班牙远程康复公司搭这个架构时,用了不到三周就完成了工商登记,但协议控制条款我们改了11版,因为要确保不构成“变相持股”。

为什么不能直接持股?因为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规定,医疗机构的设置申请人必须是“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”,而外资法人作为申请人时,需要省级卫健委审批。省级审批的周期长、不确定性大,而且很多省份明确说“外资独资的互联网医院暂不受理”。但通过管理公司+内资医疗机构的协议控制,你实际上控制了收入、数据、品牌和决策权,只是不直接持有那张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。这就像你租了一个带牌照的壳,但壳里的发动机是你造的。我通常会在协议里加入“优先购买权”和“股权质押”条款,确保未来政策放开时,可以第一时间把股权收回来。

另一个关键点是VIE架构的替代方案。以前很多互联网公司用VIE去海外上市,但医疗领域VIE风险极高,因为卫健委不承认VIE。我建议客户用“中外合资+管理协议+知识产权许可”的三层结构。具体说:第一层,外资与中方合资成立一家医疗科技公司(外资占股不超过49%,因为某些地方要求合资医疗机构中方控股);第二层,这家合资公司去申请互联网医院牌照;第三层,外资母公司把远程医疗的软件系统、AI算法以“技术许可”方式授权给合资公司,收取许可费。这样,外资的利润通过许可费和服务费回流,而不是通过股权分红。我有个巴西客户用这个结构,2024年成功从中国汇出了第一笔技术许可费,税务局认可了其“特许权使用费”的定性,预提所得税只交了10%(根据中巴税收协定)。

分层架构也有代价。维护成本高,每年审计、年报、关联交易申报至少多花8-12万人民币。而且如果管理协议写得太“控制”,可能被认定为“虚假外资”,吊销牌照。我个人的反思是:不要为了架构而架构。如果你的业务只是远程咨询,不涉及诊断开方,那根本不需要医疗牌照,直接设一个外资独资的“健康科技公司”就行,经营范围写“健康咨询、健康管理、信息技术服务”。我去年劝一个哥伦比亚客户放弃了申请互联网医院的念头,改做“企业员工远程健康福利平台”,结果他半年签了17家中国公司,收入比原来预期高两倍。股权设计的第一原则是匹配业务实质,而不是匹配虚荣心

数据合规的红线

远程医疗的核心是数据。没有数据流动,就没有远程诊断。但中国的数据合规框架,尤其是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和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》,对外资医疗公司来说,是一张密密麻麻的网。我经常和客户说:你可以不懂税法,但不能不懂数据出境。2023年,一家德国远程病理公司因为没有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,直接把中国患者的切片图像传到柏林服务器,被上海网信办罚款430万元,并且暂停了所有远程业务。这个案例我全程关注,因为那家公司的中国律师是我同学。他后来告诉我,问题出在“他们以为脱敏后的图像不算个人信息”,但实际上,病理切片包含独特的生物特征信息,属于敏感个人信息,出境必须单独同意+安全评估。远程医疗的数据合规,不是“去标识化”就万事大吉

具体怎么操作?我建议客户遵循“三地三中心”原则:数据存储在上海或海南的数据中心,备份在贵阳或乌兰察布,境外访问必须通过国家卫健委认可的跨境远程医疗平台。目前只有少数几家平台拿到了“跨境远程医疗数据通道”试点资格,比如海南乐城的“国际远程医疗数据港”。如果你的公司不在乐城,那就只能走“数据不出境、境外专家入境”的模式。我有个西班牙客户做远程放疗规划,他们的解决方案是:把欧洲的物理师请到上海,在上海办公室看中国患者的影像,做完规划后,处方留在本地,只把治疗参数发给设备。这个模式虽然笨,但完全合规,而且因为物理师常驻,还顺便拿到了中国的工作签证和居留许可。

另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点是患者知情同意书。很多外资公司直接翻译欧美的同意书模板,结果被卫健委退回,因为中国法律要求必须明确写出“数据可能用于科学研究”“数据可能传输至境外”“患者有权随时撤回同意”等条款,而且必须单独弹窗、单独签字,不能藏在长达20页的注册协议里。我帮客户改过一版同意书,把关键条款用红色加粗,并且增加了一个“视频告知”环节——让护士在远程问诊前,用2分钟视频向患者解释数据用途。这个小小的改动,让他们的合规审查周期从6个月缩短到2个月。我自己的反思是:数据合规不是法务部的事,而是产品经理的事。如果你不在产品设计阶段就把“同意管理”“数据分类”“出境审批”做进去,后期补丁的成本是前期的十倍。

还有一点,远程医疗的“数据本地化”要求正在收紧。2025年初,国家卫健委内部征求意见,要求所有外资互联网医院的电子病历、处方、影像原始数据必须存储在中国境内,且服务器物理位置不得在境外。这意味着你不能再租用AWS或Azure的海外区域,必须用阿里云、腾讯云或华为云的中国区。而且,如果使用境外AI模型做辅助诊断,模型推理必须在中国境内完成,不能把数据发到境外再返回结果。我最近在帮一家阿根廷AI公司做技术架构迁移,他们原来用Google Cloud的医疗AI,现在要全部换成百度智能云。迁移成本大约30万美元,但如果不迁,牌照年检就过不了。数据合规是持续投入,不是一次性过审

牌照申请的路径

说到牌照,很多客户以为“互联网医院牌照”是一张统一的证。其实不是。在中国,远程医疗相关的牌照至少有三类:第一类是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,诊疗科目里必须包含“互联网诊疗”;第二类是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》,如果你要展示药品信息;第三类是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(ICP证),因为互联网医院本质是一个在线平台。这三张证,缺一不可。而且,外资申请ICP证还有额外限制: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%(自贸区试点可放宽到100%,但仅限特定业务)。我2021年帮一家西班牙远程处方公司申请时,就是因为ICP证的外资股比问题,最后不得不把公司注册在海南自贸港,利用“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”里的例外条款才拿到证。

申请路径通常分四步:第一步,名称预核准,注意名称里不能有“国际”“全球”等字样,除非有省级以上卫健委的批文;第二步,设置审批,向所在地卫健委提交可行性报告、设备清单、人员资质、信息安全方案等;第三步,执业登记,拿到设置批准书后,进行现场验收,验收重点是“远程会诊室”“数据机房”“视频系统”三样;第四步,医保对接,这一步最耗时,因为医保局要测试你的处方流转、费用结算、智能审核等接口。我有个客户从设置审批到医保开通,整整用了14个月。其中医保对接占了7个月,因为他们的系统不支持“医保电子凭证”的扫码调用。后来我们建议他们直接采购一套已经通过医保认证的SaaS系统,虽然贵了20万,但节省了4个月。

我个人的经验是:不要自己从零搭建系统去申请牌照。中国有几十家已经拿到互联网医院牌照的SaaS服务商,比如微医、平安好医生、京东健康等,他们提供“牌照托管”或“联合运营”模式。你作为外资,可以租用他们的系统,挂靠他们的牌照,先跑通业务。等业务量稳定了,再申请自己的牌照。我去年帮一个墨西哥远程营养咨询公司用这个模式,三个月就上线了,虽然每笔问诊要分给平台15%的抽成,但比起自己花一年申请牌照,时间成本划算得多。而且,挂靠期间你还能积累本地医生资源、患者评价、医保数据,这些才是未来申请独立牌照的核心资产。

Desarrollo de empresas de inversión extranjera en la industria de telemedicina en China

还有一个坑:牌照是有地域限制的。你在上海拿的互联网医院牌照,原则上只能在上海注册的医疗机构开展远程诊疗。如果你想服务全国患者,要么在各省设分支机构(成本极高),要么加入国家远程医疗中心牵头的“全国远程医疗协作网”。后者需要你的医院是三级医院或者与三级医院有正式合作关系。我有个客户为了进这个协作网,花了半年时间和一家河南的三甲医院谈合作,最后以“技术输出+收入分成”的模式签了协议。牌照申请不是终点,而是起点。拿到证之后,如何跨省执业、如何对接医保、如何让患者信任一个外资背景的远程平台,才是真正的挑战。

税务筹划的要点

税务这块,我干了十四年注册,最深的体会是:外资远程医疗的税务痛点不在税率,而在常设机构认定和特许权使用费。很多客户以为在中国设了WFOE,就万事大吉。但如果你的远程医疗平台由境外团队运营,比如医生在西班牙、服务器在德国、客服在墨西哥,中国税务局可能认定你在境内构成了“常设机构”,从而对你的全球利润征税。我2022年处理过一个案例:一家智利远程心电公司,中国区只有一个3人的销售办公室,但他们的心电分析算法全部由智利总部远程提供。税务局一开始要求按“机构、场所”征税,后来我们提供了“算法不涉及中国境内固定场所”的证据,并且把中国区的功能重新定义为“市场推广和客户支持”,才把税基限定在销售利润的5%。这个案例告诉我:功能风险定位比税率更重要

具体筹划上,我建议采用“成本加成+特许权使用费”的双层模式。第一层,中国WFOE承担市场推广、客户服务、数据预处理等功能,按照成本加5%-10%的利润向境外母公司收取服务费。第二层,境外母公司向中国WFOE授权远程医疗软件、AI模型、品牌商标,收取特许权使用费。根据中国与西班牙、墨西哥、阿根廷等国的税收协定,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所得税可以降到7%-10%(国内法一般是10%,协定优惠后更低)。但注意,特许权使用费需要在中国税务局做“受益所有人”备案,否则不能享受协定待遇。我帮一个西班牙客户做过这个备案,花了两个月,核心是证明西班牙母公司有实质经营,不是“导管公司”。

另一个容易忽略的点是增值税。远程医疗服务在中国属于“医疗服务”,免征增值税。但如果你卖的是“健康管理套餐”或“远程咨询会员”,税务局可能认定为“信息技术服务”或“鉴证咨询服务”,税率6%。我有个客户把远程问诊和健康保险打包销售,结果被税务局要求拆分合同:问诊部分免税,保险部分按6%交税。合同拆分是关键。我通常建议客户把“诊疗费”和“平台使用费”分开签,诊疗费走免税,平台使用费走6%。这样综合税负能降到3%左右。这需要你和当地税务局提前沟通,拿到书面的政策确认。我去年帮一个阿根廷客户在苏州工业园区做了这个沟通,税务局口头同意了,但要求每季度备案一次。虽然麻烦,但一年省了80多万增值税。

还有,外籍医生的个人所得税也是大问题。很多外资远程医疗平台会请境外医生通过视频为中国患者看诊。如果这些医生在中国境内停留超过183天,或者他们的收入由中国公司支付,就可能被认定为“中国税收居民”,要就全球收入纳税。我建议客户采用“境外支付+境外停留”模式:医生与境外母公司签合同,报酬由境外支付,且医生每年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90天。中国WFOE只支付“会诊协调费”给境外母公司,不直接支付给医生。这样,医生的个税风险就隔离了。这需要和医生本人沟通清楚,因为有些医生希望在中国积累居住天数以便申请绿卡。

人才与医保对接

远程医疗,说到底还是“医疗”,而医疗的核心是医生。外资在中国做远程医疗,最头疼的不是技术,而是找到愿意在平台上执业的医生。中国医生是“单位人”,他们的执业地点注册在第一执业机构,如果要开展远程诊疗,必须经过第一执业机构同意,并且在卫健委备案。我2023年帮一家西班牙远程皮肤科公司招募医生时,发现三甲医院的皮肤科医生普遍不愿意备案,因为怕“影响本职考核”。后来我们换了个思路:不找三甲,找二甲或民营医院的医生。这些医生时间更灵活,而且对增加收入有需求。我们最终签了12位医生,每人每周在平台上工作4小时,月收入增加8000-15000元。这个案例说明:不要和体制抢人,要和体制互补

另一个关键是医保对接。没有医保,远程医疗就是高端自费市场,规模有限。但外资互联网医院接入医保,需要满足三个条件:第一,你的实体医疗机构必须是医保定点;第二,你的远程诊疗项目必须在医保目录内;第三,你的信息系统必须通过医保局的“接口规范”测试。我有个客户花了9个月做医保对接,最后卡在“处方流转”环节——医保局要求电子处方必须能流转到定点药店,而且要有药师审方记录。他们的系统不支持,只能重新开发。后来我推荐他们用了“易联众”的医保中间件,两个月就通过了。医保对接不要自己造轮子,要用已经过审的组件

人才方面,还有一个隐藏问题:外籍医生的执业许可。根据《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》,外籍医生在中国行医需要办理《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》,有效期最长1年。但远程医疗算不算“来华行医”?目前法律没有明确。我咨询过卫健委的专家,他们倾向于认为:如果外籍医生在境外,通过视频为中国患者提供诊疗建议,且处方由中方医生签字,那就不算“来华行医”,不需要短期行医许可。但这个解释没有书面文件,各地执行不一。我建议客户在合同里明确写“外籍医生提供的是第二诊疗意见,不是独立诊疗”,并且所有处方必须由中方医生审核签字。这样既合规,又能利用外籍专家的价值。

我自己的反思是:远程医疗的人才策略,本质是“混合团队”。你不能指望全部用外籍医生,也不能全部用中国医生。最好的模式是:中国医生负责首诊、复诊、开方、随访;外籍医生负责疑难病例会诊、国际指南解读、新药新械建议。我有个客户做远程肿瘤会诊,他们的团队是“1个中国肿瘤科医生+1个西班牙肿瘤科医生+1个中国护士”,三人小组服务一个患者,收费是普通问诊的5倍,但患者满意度极高。人才不是成本,而是差异化定价的基础

退出机制的设计

最后聊退出。很多外资投资人问我:“刘教授,我投了远程医疗,未来怎么退出?”我的回答是:退出路径比你想象的窄,但比你想象的稳。目前外资在中国远程医疗的退出方式主要有四种:第一,股权转让给中方合作伙伴,这是最常见的,但估值通常不高,因为中方知道你想走;第二,被中国上市公司并购,比如平安好医生、阿里健康、京东健康都收购过外资远程医疗团队,但要求你有稳定的医生资源和医保收入;第三,在海外上市,比如通过开曼公司持有中国运营实体,去纳斯达克或港交所上市,但医疗数据合规是最大障碍;第四,清算注销,这是最无奈的选择,但有时比贱卖股权更划算。我2021年帮一个西班牙客户清算了一家远程医疗WFOE,虽然花了8个月,但因为没有债务和税务问题,最后拿回了70%的初始投资。

股权转让的定价是关键。中国税务局对关联交易转让定价查得很严。如果你把中国公司低价转让给境外母公司,税务局会按“净资产公允价值”核定,补征10%的预提所得税。我有个客户想以1美元转让一家亏损的远程医疗公司,结果税务局评估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生团队价值280万人民币,要求按这个基数交税。后来我们提供了第三方评估报告,证明许可证不可单独转让、医生团队没有独家协议,才把估值降到50万。退出前两年就要开始准备定价文档,包括功能风险分析、可比公司数据、无形资产评估。不要等到签了协议再找税务局。

另一个退出路径是知识产权许可的终止。很多外资远程医疗公司的核心资产是软件著作权、AI模型、商标。如果你决定退出,可以把这些知识产权保留在境外,只终止对中国公司的许可。这样,中国公司变成空壳,你可以在清算时把损失做成“投资损失”,在境外母公司抵扣利润。我帮一个阿根廷客户做过这个操作:他们把AI算法专利留在阿根廷,中国WFOE清算时,账面亏损120万美元,这笔亏损在阿根廷抵扣了母公司当年的所得税。这需要两国的税收协定和转让定价文档支持。退出不是终点,而是全球税务筹划的最后一环

我个人的前瞻性思考是:未来3-5年,外资在中国远程医疗的退出将更多通过“跨境换股”实现。也就是外资把中国公司的股权换成中国上市公司在境外发行的股票。这样既不用交现金税,又能保留对中国市场的敞口。但前提是,你的中国公司必须有稳定的收入和合规的数据。我建议客户从现在开始,就按照“可上市标准”去规范财务、法务、数据。哪怕你最后不上市,规范的架构也会让你在谈判时多拿20%的估值。记住,退出不是卖公司,而是卖一个干净的、可预测的现金流

总结与展望

回顾全文,我们拆解了外资在中国远程医疗行业发展的七个关键维度:政策准入的窗口期、股权架构的分层设计、数据合规的红线、牌照申请的路径、税务筹划的要点、人才与医保的对接、以及退出机制的设计。每个维度都不是孤立的,它们像七巧板一样拼在一起,缺一块就站不稳。核心结论有三条:第一,不要用全球统一架构硬套中国,要接受“管理输出+协议控制”的过渡方案;第二,数据合规是持续投入,不是一次性过审,宁可保守,不可激进;第三,医保对接和医生资源是规模化的前提,没有这两样,远程医疗永远是高端小众。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,不是鼓励大家盲目冲进来,而是希望西班牙语世界的投资人能看清:中国远程医疗市场很大,但门很窄。你得侧身、低头、一步一步走。未来值得研究的方向包括:跨境远程医疗的医保互认、AI辅助诊断的审批路径、以及外资在海南自贸港的独资试点经验如何复制到其他地区。我相信,未来五年,第一批合规的外资远程医疗公司将迎来真正的爆发。

从佳希财税的视角来看,我们服务过超过40家外资医疗健康企业,其中远程医疗相关的不下15家。我们的观察是:成功的外资远程医疗公司,都有一个共同点——他们不把中国当成一个“销售市场”,而是当成一个“运营基地”。他们愿意在中国设研发、设数据团队、和本地医院深度合作,而不是只把中国患者的数据导出去。那些只做“跨境导流”的公司,几乎都在两年内退出了。我们相信,随着中国老龄化加速和分级诊疗推进,远程医疗的支付方会从“个人自费”转向“医保+商保”,届时外资的机会不在于技术领先,而在于合规能力和本地化运营能力的结合。佳希财税愿意做那个帮你把合规地基打牢的伙伴。如果你正在考虑进入这个领域,我的建议是:先花三个月做政策调研,再花三个月做架构设计,最后花六个月做小范围试点。慢,就是快。

Artículo anterior
没有了
Artículo siguiente
Entrada al mercado de empresas de inversión extranjera en la educación en línea en China